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第六品 修忍辱 瞋恨心如同虛空的花
བྱང་ཆུབ་སེམས་དཔའི་སྤྱོད་པ་ལ་འཇུག་པ།
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
བཟོད་པ་བསྷན་པ་སྷེ་ལེའུ་ཏྲུག་པ
第六品 修忍辱
持明仁增塔欽仁波切新譯闡述
བྱེད་པའི་ཚེ་ཡང་སྔོན་བཞིན་ན།།
形成之時若如前
བྱེད་པས་དེ་ལ་ཅི་ཞིག་བྱས།།
作此形成何者耶
དེ་ཡི་བྱེད་པ་འདི་ཡིན་ཞེས།།
是故謂此所形成
འབྲེལ་པར་འགྱུར་བ་གང་ཞིག་ཡོད།།
此中何以相關聯
「形成之時若如前,作此形成何者耶」,無論是我們的內心活動也好,或是以緣(無論是違緣或順緣)的角度來看待外道所說的「我」做到哪些本來沒有的部分?又形成什麼呢?意思是,緣或心識對外道所說的「常見的我」有什麼幫助?或者做到哪些本來完全沒有的部分?或改變了什麼?其實什麼都沒有做到。
如果「常見的我」因心識或外緣而做到某件事情且引起改變的話,那麼「常見的我」就不是常見。因為緣可以改變「常見的我」或心識可以改變「常見的我」,這樣外道承認的常見已經被駁斥了,所以常見是無法成立的。
「是故謂此所形成,此中何以相關聯」,對於主張常見見解的外道而言,他們所說的「我」,對「我」有利益,可以改變常見的我,有一個創造者透過一件事情來改變常見者等,如果有創造者的話,那麼「常見的我」和創造者二者之間,誰才是創造者呢?對我有幫助或對我有好處的一件事情,創造者和常見的我二者之間,一是受幫助的對象,一是利益他人者,所以這二者是相互關聯的。
但對常見的我而言,一定沒有這樣的關聯性,因為是常見的我,所以不存在有另外一個創造者想幫助的我,更不會相信對常見的我有什麼利益,這樣的創造者也不可能存在。
因為外道承認常見的道理,所以認為創造者可以利益到我,緣可以改變我,透過緣可以享受什麼東西,但這種「常見的我」是無法成立的。
如果主張常見的見解的話,所有的緣都幫忙不上的,因為主張一個單獨的常見、永不變的常見,所以外道承認常見的我,任何的緣都幫助不了常見的我。
外道所說「常見的我」可以因為緣而改變什麼呢?什麼都沒有做到,因為是常見,所以不能破壞常見的這個道理。當常見的見解存在時,誰用哪一個緣來幫助「常見的我」,誰來行持創造者所作的幫助?要怎麼才能幫助到「常見的我」?如果彼此沒有關聯存在,而且主張獨一常見的見解的話,那麼任何緣都幫助不了「常見的我」。
我們產生瞋恨心的時候,要明白如內佛教所說的一樣,人生氣的一切源頭就是煩惱,引起煩惱的緣也沒有故意想要產生煩惱或破壞,因上也沒有任何想要破壞的習氣,煩惱緣分的過程中也沒有想要破壞的思想。產生瞋恨心等煩惱時,瞋恨心本身並沒有想要破壞他人或傷害他人,一切都是由幻覺的緣分而生,所以可以修忍辱。
外道所主張的我、遍主等都無法成立,外道所說的我也不是一個形成破壞或傷害的創造者,因此傷害及破壞都是沒有成立過的事,都只是無明的幻覺而生的。
持明慧露
因為眾生本身是由五毒煩惱而推動,人本身並沒有想傷害你的思想,所以對人可以修成忍辱。
但有人會說,並不是人來破壞我,而是煩惱。但真的是煩惱來破壞你的嗎?也不是,煩惱沒有故意想要破壞你。那麼是緣來破壞你的嗎?緣也沒有故意想要破壞你。那麼是瞋恨心想要破壞你的嗎?瞋恨心也沒有故意想要破壞你。
有人又說,外道所說的常我、遍主創造很多瞋恨心及煩惱,所以對方這些傷害的行持也是可以成立的。於是又辯駁過去,外道的我根本就不存在,因為遍主不存在,常見的我也不存在。如果不存在,卻還說存在的話,這只是一種幻覺。
可見人並不會傷害你,是由煩惱來推動的。煩惱也不會來傷害你,煩惱也是由緣來推動的。緣並沒有故意想要破壞的思想,都只是剎那間的幻覺而已。瞋恨心本身並沒有想要破壞你的思想,只是具足很多實際上沒有成立過的習氣、幻覺、分別念而創造出來而已。事實上,瞋恨心如同虛空的花、烏龜的毛一樣,完全沒有真實存在的東西。
總之,無論是外道也好,佛道也好,任何時候都不存在創造者或破壞者,全然都是自己思想之中的幻覺,所以我們要修成忍辱的理由與原因就是如此。
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
བཟོད་པ་བསྷན་པ་སྷེ་ལེའུ་ཏྲུག་པ
第六品 修忍辱
持明仁增塔欽仁波切新譯闡述
བྱེད་པའི་ཚེ་ཡང་སྔོན་བཞིན་ན།།
形成之時若如前
བྱེད་པས་དེ་ལ་ཅི་ཞིག་བྱས།།
作此形成何者耶
དེ་ཡི་བྱེད་པ་འདི་ཡིན་ཞེས།།
是故謂此所形成
འབྲེལ་པར་འགྱུར་བ་གང་ཞིག་ཡོད།།
此中何以相關聯
「形成之時若如前,作此形成何者耶」,無論是我們的內心活動也好,或是以緣(無論是違緣或順緣)的角度來看待外道所說的「我」做到哪些本來沒有的部分?又形成什麼呢?意思是,緣或心識對外道所說的「常見的我」有什麼幫助?或者做到哪些本來完全沒有的部分?或改變了什麼?其實什麼都沒有做到。
如果「常見的我」因心識或外緣而做到某件事情且引起改變的話,那麼「常見的我」就不是常見。因為緣可以改變「常見的我」或心識可以改變「常見的我」,這樣外道承認的常見已經被駁斥了,所以常見是無法成立的。
「是故謂此所形成,此中何以相關聯」,對於主張常見見解的外道而言,他們所說的「我」,對「我」有利益,可以改變常見的我,有一個創造者透過一件事情來改變常見者等,如果有創造者的話,那麼「常見的我」和創造者二者之間,誰才是創造者呢?對我有幫助或對我有好處的一件事情,創造者和常見的我二者之間,一是受幫助的對象,一是利益他人者,所以這二者是相互關聯的。
但對常見的我而言,一定沒有這樣的關聯性,因為是常見的我,所以不存在有另外一個創造者想幫助的我,更不會相信對常見的我有什麼利益,這樣的創造者也不可能存在。
因為外道承認常見的道理,所以認為創造者可以利益到我,緣可以改變我,透過緣可以享受什麼東西,但這種「常見的我」是無法成立的。
如果主張常見的見解的話,所有的緣都幫忙不上的,因為主張一個單獨的常見、永不變的常見,所以外道承認常見的我,任何的緣都幫助不了常見的我。
外道所說「常見的我」可以因為緣而改變什麼呢?什麼都沒有做到,因為是常見,所以不能破壞常見的這個道理。當常見的見解存在時,誰用哪一個緣來幫助「常見的我」,誰來行持創造者所作的幫助?要怎麼才能幫助到「常見的我」?如果彼此沒有關聯存在,而且主張獨一常見的見解的話,那麼任何緣都幫助不了「常見的我」。
我們產生瞋恨心的時候,要明白如內佛教所說的一樣,人生氣的一切源頭就是煩惱,引起煩惱的緣也沒有故意想要產生煩惱或破壞,因上也沒有任何想要破壞的習氣,煩惱緣分的過程中也沒有想要破壞的思想。產生瞋恨心等煩惱時,瞋恨心本身並沒有想要破壞他人或傷害他人,一切都是由幻覺的緣分而生,所以可以修忍辱。
外道所主張的我、遍主等都無法成立,外道所說的我也不是一個形成破壞或傷害的創造者,因此傷害及破壞都是沒有成立過的事,都只是無明的幻覺而生的。
持明慧露
因為眾生本身是由五毒煩惱而推動,人本身並沒有想傷害你的思想,所以對人可以修成忍辱。
但有人會說,並不是人來破壞我,而是煩惱。但真的是煩惱來破壞你的嗎?也不是,煩惱沒有故意想要破壞你。那麼是緣來破壞你的嗎?緣也沒有故意想要破壞你。那麼是瞋恨心想要破壞你的嗎?瞋恨心也沒有故意想要破壞你。
有人又說,外道所說的常我、遍主創造很多瞋恨心及煩惱,所以對方這些傷害的行持也是可以成立的。於是又辯駁過去,外道的我根本就不存在,因為遍主不存在,常見的我也不存在。如果不存在,卻還說存在的話,這只是一種幻覺。
可見人並不會傷害你,是由煩惱來推動的。煩惱也不會來傷害你,煩惱也是由緣來推動的。緣並沒有故意想要破壞的思想,都只是剎那間的幻覺而已。瞋恨心本身並沒有想要破壞你的思想,只是具足很多實際上沒有成立過的習氣、幻覺、分別念而創造出來而已。事實上,瞋恨心如同虛空的花、烏龜的毛一樣,完全沒有真實存在的東西。
總之,無論是外道也好,佛道也好,任何時候都不存在創造者或破壞者,全然都是自己思想之中的幻覺,所以我們要修成忍辱的理由與原因就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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