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第六品 修忍辱 對治瞋恨心
བྱང་ཆུབ་སེམས་དཔའི་སྤྱོད་པ་ལ་འཇུག་པ། 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 བཟོད་པ་བསྷན་པ་སྷེ་ལེའུ་ཏྲུག་པ 第六品 修忍辱 持明仁增塔欽仁波切新譯闡述 རྙེད་པའི་བར་ཆད་བྱེད་པའི་ཕྱིར། ། 因障礙我之所求 གལ་ཏེ་འདི་བདག་མི་འདོད་ན། ། 故我於彼心不悅 བདག་གི་རྙེད་པ་འདིར་འདོར་གྱི། ། 所求利養終需捨 སྡིག་པ་དག་ནི་བརྟན་པར་གནས། ། 瞋心業障恆堅穩 「因障礙我之所求,故我於彼心不悅」,當我被他人欺負和小看時,如果對我有益的人看到這些情形,他就不會給我利養,也不會對我有禮貌,因此使得我無法獲得一些好處,並且認為他人會障礙將要發生在我的身上的一切好事。 因為他人做出這樣的行為,使得我的朋友及對我好的人從此對我不禮貌,也不給我東西等,所以他人欺負我、小看我等行為,讓我的心情不歡喜,而且障礙我的好事,使得好事無法發生。 「所求利養終需捨」,我們此生當中所尋求、執著、在意、追求、辛苦、勤勞的一切,都不會跟著我們走,終究還是要捨離。人往生的時候,連自己的身體也帶不走,更何況前述的一切也都帶不走。 「瞋心業障恆堅穩」,此時你所要思惟的是,會長久與你堅穩在一起的是什麼呢?當你對他人生氣,對他人生起瞋恨心時,這些因果業報會堅定穩固地存在於你的心相續中,這才是真正的問題。 當我們被別人欺負、障礙,使得我們無法獲得利益之時,還是要修成忍辱。原因是,即使你得到很多利益之後,最終也是無常。我們所執著的一切都存在於無常、變化之中,最終都要捨離。那麼會跟隨我們在一起的是什麼呢?就是由瞋恨等惡業所形成的業力,如果沒有懺悔這些惡業的話,業障會一直存在。 持明慧露 我們從各種角度來看,唯有修成忍辱,才是對治瞋恨心的一條勝道,所以要加油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