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第六品 修忍辱 修持忍辱應有的態度
བྱང་ཆུབ་སེམས་དཔའི་སྤྱོད་པ་ལ་འཇུག་པ། 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 བཟོད་པ་བསྟན་པ་སྟེ་ལེའུ་དྲུག་པ།། 第六品 修忍辱 持明仁增塔欽仁波切新譯闡述 གང་གིས་གཞན་དག་གནོད་བྱེད་པའི། ། 誰對他人行傷害 ལས་དེ་སྔོན་ཆད་ཅི་ཕྱིར་བྱས། ། 往昔何故而造作 ཐམས་ཅད་ལས་ལ་རག་ལས་ན། ། 一切皆依靠因果 བདག་གིས་འདི་ལ་ཅི་སྟེ་བཀོན། ། 我於此事何必瞋 「誰對他人行傷害,往昔何故而造作」,當自己遭到他人的破壞或他人對自己做出不好的行為時,應思惟,為什麼自己過去會做出這樣的行持呢?意思是,由於過去自己曾經做過傷害別人的行為,以致現在別人對自己做出不好、破壞或傷害的事情。這時要反問自己,為什麼往昔會做出傷害別人的行為而形成惡的業力呢? 自己過去曾經傷害他人,當因緣成熟時,他人就會對我們不客氣,甚至會做出所有不好的事情來傷害我們。全然都是因為自己曾經做過惡的業力,所以他人會做出傷害我們的行為。 「一切皆依靠因果,我於此事何必瞋」,如果我們要怪罪的話,不能怪別人,應該要怪自己。因為自己過去做出傷害別人的行為、形成破壞別人的事情,引起別人不高興,形成不好的惡業,當因緣和合時,別人便會來破壞你。 因為自己過去曾經做過對別人不好的事情、對別人有影響的事情,所以現在業力回到自身,讓對方有業緣來破壞到自己、傷害到自己。由於自己曾行持上述種種不好的業力,才會有因果業報,使得他人會來傷害自己,因此不能怪罪別人。 持明慧露 如果做了某些事情以後,會對自己產生不好的結果,那麼就不應該做。既然已經做了,那麼當遇到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,就不應該怪罪別人,應該要怪罪自己以前做過的這些惡業,這才是修持忍辱應有的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