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第六品 修忍辱 要修成忍辱的原因
བྱང་ཆུབ་སེམས་དཔའི་སྤྱོད་པ་ལ་འཇུག་པ།
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
བཟོད་པ་བསྷན་པ་སྷེ་ལེའུ་ཏྲུག་པ
第六品 修忍辱
持明仁增塔欽仁波切新譯闡述
གཙོ་བོ་ཞེས་བྱར་གང་འདོད་དང་།།
所謂遍主何許及
བདག་ཅེས་བརྟགས་པ་གང་ཡིན་པ།།
安立常我為何者
དེ་ཉིད་བདག་ནི་འབྱུང་བྱ་ཞེས།།
此由謂我所出現
ཆེད་དུ་བསམས་ཤིང་འབྱུང་བ་མེད།།
彼非特意作是想
產生瞋恨心的緣並沒有一個特別的心識要創造瞋恨心,而瞋恨心本身也沒有這樣的心識說「我要瞋恨一下」,這是昨天講的部分。
寂天菩薩也提到,以外道數論派與其他外道的觀點而言,存在著一個創造者、自主者或權力者,外道數論派與其他外道認為各個因緣本身和瞋恨等這些煩惱,是由權力者創造出來的。
「何謂遍主何許及,安立常我為何者」,外道數論派認為有一個遍主,或者有人翻譯成自性,我翻譯為遍主,遍主是指有一個全部皆遍照的主存在,這是外道的說詞。
一個稱為心識的生者會享受遍主所造的一切,我翻譯為「識生者」(有人翻譯為「神我」),識生者可以享用遍主所創造的一切,但是識生者不是創造者,而是永恆者。
遍主有以下的三個功德,但識生者並不具有,這三個功德,一是塵,塵是代表痛苦。第二是雄心,雄心代表快樂。第三是黑暗,黑暗代表無記。
塵、雄心、黑暗三德平等時是遍主,三個功德不具的時候是識生者。遍主可以創造很多東西,數論派主要的見解是二十五諦,遍主是二十五諦其中二十三諦的創造者。
二十五諦中最主要的是神我(或者稱為識生者)與自性(又翻譯為遍主)。從自性生「覺」(又稱「大」),自「覺」復生自我意識之我慢,復於我慢生出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等五大。又生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五唯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(皮)等五知根,語、手、足、生殖器、排泄器等五作根,與心根等二十三種,加上自性與神我二者,為二十五諦。
昨天偈頌提到,引生瞋心的緣全然沒有權力,也沒有創造的本事。緣創造出來的瞋恨心並沒有主動想產生瞋恨心等煩惱,也沒有這個本事,這是昨天講的部分。
今天的偈頌中,外道數論派提到遍主是諸法的因。但事實上,外道數論派的遍主也沒有權力創造其餘的二十三諦。
關於瞋惱這個敵人的心情思想發展與創造出來後所產生的破壞,數論派的主張認為是由遍主所創造出來的,所以它可以究竟存在,但如果這樣想的話是不正確的。
「此由謂我所出現,彼非特意作是想」,外道數論認為的遍主本身從來也沒有生過。之前提到外道數論派的遍主作意「我要破壞、我要傷害」,事實上,遍主是不可能自主地作意「我要生起瞋念」,由此而導致瞋念產生,沒有這種狀況,它沒有特別去作意,當然也從來沒有生過。遍主本身就如同是虛空的花、石女的孩兒一樣,自始至終都沒有存在過。
可見這樣的遍主是自主者、永恆創造者,這只是外道數論派本身的一種見解而已。這部分在第九品《智慧品》裡已經解說得很清楚,而且已經完全駁斥外道的理論,因此遍主是無法產生作用與覺受。如果遍主可以作意產生諸法的話,那麼遍主便不是永恆創造者,因為已經變成非「常有者」。
如果遍主可以自主作意生起諸法的話,此法將有因緣可以變成另外一個法,當變成另外一個法的時候,即可證明遍主不是一個創造永恆、堅定、穩固的獨一者。
總結而言,外道主張的遍主也是沒有說我要生出來、我要破壞、我要創造瞋恨心等,並沒有任何這樣的思惟。先前所說的緣也沒有自主想創造一個瞋恨心,而經由緣所創造出來的瞋恨心本身,它也沒有這樣的思惟說,我要創造一個瞋恨心。
數論派所謂的遍主或神我等共二十五諦,事實上是有誤的見解,因為遍主並沒有創造的本事,在很多論典中都已經駁斥外道的見解,所以外道已然是輸了。
持明慧露
遍主如同虛空的花、石女的孩兒一樣,從來沒有產生過,它沒有產生過的道理不只一、兩個,而有很多這方面的道理,可見遍主不是一個堅定、永恆的存在者。
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第六品的這個部分,關於外道的見解在此不作廣泛的講解。外道數論派見解之中的遍主等沒有獨一堅定的存在,舉凡情器世界中一切煩惱所引起的瞋恨等都沒有依靠任何主體。當因緣條件聚合時,瞋恨就會自然展現出來,誰都沒有權力掌控,這就是我們要修成忍辱的原因。
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
བཟོད་པ་བསྷན་པ་སྷེ་ལེའུ་ཏྲུག་པ
第六品 修忍辱
持明仁增塔欽仁波切新譯闡述
གཙོ་བོ་ཞེས་བྱར་གང་འདོད་དང་།།
所謂遍主何許及
བདག་ཅེས་བརྟགས་པ་གང་ཡིན་པ།།
安立常我為何者
དེ་ཉིད་བདག་ནི་འབྱུང་བྱ་ཞེས།།
此由謂我所出現
ཆེད་དུ་བསམས་ཤིང་འབྱུང་བ་མེད།།
彼非特意作是想
產生瞋恨心的緣並沒有一個特別的心識要創造瞋恨心,而瞋恨心本身也沒有這樣的心識說「我要瞋恨一下」,這是昨天講的部分。
寂天菩薩也提到,以外道數論派與其他外道的觀點而言,存在著一個創造者、自主者或權力者,外道數論派與其他外道認為各個因緣本身和瞋恨等這些煩惱,是由權力者創造出來的。
「何謂遍主何許及,安立常我為何者」,外道數論派認為有一個遍主,或者有人翻譯成自性,我翻譯為遍主,遍主是指有一個全部皆遍照的主存在,這是外道的說詞。
一個稱為心識的生者會享受遍主所造的一切,我翻譯為「識生者」(有人翻譯為「神我」),識生者可以享用遍主所創造的一切,但是識生者不是創造者,而是永恆者。
遍主有以下的三個功德,但識生者並不具有,這三個功德,一是塵,塵是代表痛苦。第二是雄心,雄心代表快樂。第三是黑暗,黑暗代表無記。
塵、雄心、黑暗三德平等時是遍主,三個功德不具的時候是識生者。遍主可以創造很多東西,數論派主要的見解是二十五諦,遍主是二十五諦其中二十三諦的創造者。
二十五諦中最主要的是神我(或者稱為識生者)與自性(又翻譯為遍主)。從自性生「覺」(又稱「大」),自「覺」復生自我意識之我慢,復於我慢生出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等五大。又生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五唯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(皮)等五知根,語、手、足、生殖器、排泄器等五作根,與心根等二十三種,加上自性與神我二者,為二十五諦。
昨天偈頌提到,引生瞋心的緣全然沒有權力,也沒有創造的本事。緣創造出來的瞋恨心並沒有主動想產生瞋恨心等煩惱,也沒有這個本事,這是昨天講的部分。
今天的偈頌中,外道數論派提到遍主是諸法的因。但事實上,外道數論派的遍主也沒有權力創造其餘的二十三諦。
關於瞋惱這個敵人的心情思想發展與創造出來後所產生的破壞,數論派的主張認為是由遍主所創造出來的,所以它可以究竟存在,但如果這樣想的話是不正確的。
「此由謂我所出現,彼非特意作是想」,外道數論認為的遍主本身從來也沒有生過。之前提到外道數論派的遍主作意「我要破壞、我要傷害」,事實上,遍主是不可能自主地作意「我要生起瞋念」,由此而導致瞋念產生,沒有這種狀況,它沒有特別去作意,當然也從來沒有生過。遍主本身就如同是虛空的花、石女的孩兒一樣,自始至終都沒有存在過。
可見這樣的遍主是自主者、永恆創造者,這只是外道數論派本身的一種見解而已。這部分在第九品《智慧品》裡已經解說得很清楚,而且已經完全駁斥外道的理論,因此遍主是無法產生作用與覺受。如果遍主可以作意產生諸法的話,那麼遍主便不是永恆創造者,因為已經變成非「常有者」。
如果遍主可以自主作意生起諸法的話,此法將有因緣可以變成另外一個法,當變成另外一個法的時候,即可證明遍主不是一個創造永恆、堅定、穩固的獨一者。
總結而言,外道主張的遍主也是沒有說我要生出來、我要破壞、我要創造瞋恨心等,並沒有任何這樣的思惟。先前所說的緣也沒有自主想創造一個瞋恨心,而經由緣所創造出來的瞋恨心本身,它也沒有這樣的思惟說,我要創造一個瞋恨心。
數論派所謂的遍主或神我等共二十五諦,事實上是有誤的見解,因為遍主並沒有創造的本事,在很多論典中都已經駁斥外道的見解,所以外道已然是輸了。
持明慧露
遍主如同虛空的花、石女的孩兒一樣,從來沒有產生過,它沒有產生過的道理不只一、兩個,而有很多這方面的道理,可見遍主不是一個堅定、永恆的存在者。
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第六品的這個部分,關於外道的見解在此不作廣泛的講解。外道數論派見解之中的遍主等沒有獨一堅定的存在,舉凡情器世界中一切煩惱所引起的瞋恨等都沒有依靠任何主體。當因緣條件聚合時,瞋恨就會自然展現出來,誰都沒有權力掌控,這就是我們要修成忍辱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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