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第五品 護正知 不關門的布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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བྱང་ཆུབ་སེམས་དཔའི་སྤྱོད་པ་ལ་འཇུག་པ།
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
第五品 護正知
持明仁增塔欽仁波切新譯闡述
འཇིགས་དང་དགའ་སྟོན་སོགས་འབྲེལ་བར།།
怖畏喜慶相連時
གལ་ཏེ་མི་ནུས་ཅི་བདེར་བྱ།།
若力不及則放置
འདི་ལྟར་སྦྱིན་པའི་དུས་དག་ཏུ།།
如是布施之時際
ཚུལ་ཁྲིམས་བཏང་སྙོམས་བྱ་བར་གསུངས།།
戒律可置於無記
「怖畏喜慶相連時,若力不及則放置」,怖畏的意思,是指當老虎、豹、熊等兇猛的猛獸出現時,或是遇到生命危險等違緣時,要馬上跨大步逃命,或大聲呼救,關於這些特殊的狀況,佛經裡有開許,可以不用遵守一些力所不及的微細戒律。一般來說,修行人不能奔跑或亂跑是一種戒律,但是遇到恐怖危險的事情時,一些微細的支分律儀可暫時不守而先放置也行。
還有慶祝佛菩薩聖誕,供養三寶的法會,或是殊勝日薈供等歡慶會,為了廣大行持利益眾生及相關的一切行為,這些特殊情形發生時,一些與戒律相關行為上之小違犯,佛經上是可以開許,例如說話大聲、大步奔跑、動作弧度稍大、或是不穿袈裟等等。因為是慶祝供養三寶的法會,或是躲避恐怖危險等特殊狀況時,所以對於行為上微細的戒律,可以先暫時放下,但心中仍需具有正知正念,保持安心、自在與平靜。
若為平時,布施和持戒兩者相較,應以持戒為主要。持戒是自己的身與心兩方面都要受持,其重要性遠超過布施。雖說布施時,自己心態要正確,行為也是為了幫助對方,然而就整體而言,仍然以持戒較重要。因為持戒是調整自相續,讓惡業不產生,讓善業增長的一種狀態,故而布施與持戒來說,還是以持戒為主要。
「如是布施之時際,戒律可置於無記」,但為何有時卻是以布施為主?此布施是指,永遠不關門的布施、永恆的布施,誰要什麼就布施什麼,不慳吝的布施,是一種廣大的布施,永遠不中斷的布施,也稱為長期的布施。當舉行廣大布施時,假如你要親手給他人布施食物或財物,於走路時,手可能會搖動,但是,原本律儀上,手是不能太搖晃,走路的動作也不能太大,然而在行持廣大布施的一些特殊情況下,細微戒的部分可以先放下,暫時不持守也行。
其次,還有行持廣大無窮布施時,若有人要什麼就布施什麼,有的人可能想要酒,這個時候也可以布施。以戒律來說,是不能送酒,但是因為行持的是廣大永恆、長期的布施。過去曾有人,將所擁有東西都一直布施出去,有什麼就布施什麼,幾乎對方要什麼都無條件給予。
以前有些殊勝、福報具足之人,在行持廣大的布施、永恆的布施時,行走快速、手擺動搖晃、說話大聲,或者送酒等等,與微小戒律相關的行為,都可放在無記之中,先不管它,先將布施的行持圓滿起來,因為行持廣大布施時,戒律已包括在裡面了。另外,遇到恐怖危險的事件時也一樣,為保護生命安全,對於小小的戒律是可以暫時先不持守的。
在慶祝三寶的法會、薈供等特殊情況,在行持廣大利益眾生的事情,非常忙碌時,有些與持戒相關的微細律儀,先不持守也行。如果為了持守這些小小的戒條,而不做慶祝三寶的一切修法或薈供,將廣大布施全部捨棄,或遇到生命危險時也不躲避,將生命置於危險之中,這樣是不行的!走路快、手搖晃、說話大聲等一些微小的律儀,可以先暫時放下,要分辨事情的輕重。
因為生命安全最重要,遇危難時先躲避危險,還有慶祝三寶的法會、薈供等籌備佛法的活動很忙碌,或是行持廣大布施要圓滿,有些細小戒律相關的行為是可以暫時先放下,但是永遠不能放下心中的正知正念。所以只有在內心具足正知正念的情況下,遇到前述所言,才可以暫時放下一些微小的持戒行為,也就是說,若沒有具足正知正念,也是不被開許。
遇到生命危險時,在具足正知正念的情況下,可以先放下小小的持戒行為,還有為慶祝殊勝的三寶慶典而忙碌時,在具足正知正念的情況下,小小的律儀也可以先不做,以及行持廣大無窮的布施、永恆不斷地布施、供養時,在非常忙碌之下,袈裟掉下來了、走路快、手搖晃、說話大聲等等,諸如此細小的戒律也是可以先暫時放下,不能耽誤廣大無窮布施的進行。
總之,布施與持戒相比,持戒是主要的。但是若遇到上述特殊狀況時,可以暫時放下微細戒律的部分,如同《大集經》載述:「如是布施之時,持戒所攝法應當暫捨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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